科研教学
科研教学——Teaching and research——
进修管理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2023.07.21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接收进修(培训)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接收进修(培训)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将来院进修(培训)要求规定如下:

一、招收范围:

全国各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医技、护理、管理人员。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政治觉悟,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能从事本专业正常医疗工作。

2、申请进修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公派,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进修申请。

3、为保障妊娠期和哺乳期人员的安全,不接收妊娠期及哺乳期学员的进修申请。

(二)资格要求

1、医师系列:申请人必须是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所申请进修专业应与执业范围一致。不接收执业助理医师的进修学习。

2、护理系列:申请人必须是已取得护师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的执业护士。

3、其他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三)进修时间要求

进修以月为单位,统一报到时间为每月1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周一),进修时长不少于3个月,期满发放进修证书。短期学习不满三月者,仅提供学习证明,不发进修证书。

三、申请录取程序:

第一步:申请者阅读本流程后,下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进修申请,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可电子填写后打印。

第二步:申请者可至少提前一个月通过联系电话或将《进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zfcyy@163.com邮箱进行申请,报到时请携带经由所属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的《进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三步:我院收到电话申请或电子版《进修申请表》后,与相关专业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录取,并电话告知。

三、进修须知:

1、申请者收到本院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办理报到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作为自动放弃进修。

2、进修费(不含住宿费等):

进修我院省市级重点学(专)科的(医、护):产科(含产房)、妇科(含宫颈科、计划生育科)、新生儿科、生殖中心、医学遗传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进修费200/月;

进修母乳喂养专业500/月;

其他医、技、护等专业:100/月;

3、来院报到前请将进修费汇至我院账号上

账户名称: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账号:1105020309000045734

银行信息: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门支行 

打款时请备注:***进修费     

四、进修报到所需资料:

1、一寸彩照两张(背面写上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医(技、药、护)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五、进修期间管理要求:

1、进修人员应按原进修计划的科目、时间进行学习,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时间;如需延期继续学习,须由原单位出具继续学习函方可继续。

2、进修人员要严格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纪律及技术操作常规。

3、进修期间不参加原单位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其它活动。

4、在进修期满前一周由本人填写进修鉴定表,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科教科。

六、注意事项:

1、凡未经本院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2进修生若有单位人事调动、各种考试、职称晋升、身体状况不佳等因自身情况无法完成进修者,提交申请后由科教科批准同意,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不退回进修余款,按实际进修时间发放进修证明或进修证书。

3、我院无进修学员宿舍,学员需自行解决进修期间食宿;学员应注意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报到前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进修报到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丁香路16号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316

联系电话:0519-885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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