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婴幼儿养育照护亲子课堂服务项目采购(调研)公告
2023.08.25一、采购(调研)项目信息
1、项目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婴幼儿养育照护亲子课堂服务项目 | 1 | 儿童保健科 |
2、项目概况:因临床工作需要,对儿童保健科开展的婴幼儿养育照护亲子课堂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调研),现诚邀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比价。具体要求以采购或调研文件为准(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2020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教育投资机构,具备相应的营业许可和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文件时间: 2023年8 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只接受现场介绍和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电子、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
四、报名地点: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丁香路16号)行政楼二楼213办公室。
五、报名时所带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处于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以来同类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提供本项目相关资质文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网页截图)。
6、采购(调研)报名表(附件2)。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复印件均要求清晰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213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519-88581867
技术咨询:儿童保健科 丁老师
咨询电话:0519-8858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