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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内询价通知(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

2022.01.14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现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须是在财政部或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的代理机构,为满足本地化服务需求,须在常州地区(不含金坛、溧阳)有固定的营业服务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文件接受信息

报名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月14日

报名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

报名地址: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器械科(丁香路16号)行政楼207

报名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名录登记备案证明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请在工作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汪老师 

 采购咨询电话:0519-88581862(工作时间)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1.14

 

 

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

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

二、项目数量:遴选3家

注:采购人对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则合同终止,暂停一年入围资格,不得参与医院下一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三、项目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委托的采购项目进行代理服务。

2.负责委托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包括合同文本起草)、项目需求论证、开评标组织、信息公告发布、采购项目招标档案资料整理装订(胶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模板和要求)、质疑受理并回复等相关工作。

3.提供相关采购业务的培训服务。

4.技术交流需提供现场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力求每个项目招标需求完整、清晰,采购文件规范合法。

5.每个采购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负责督促成交单位一周内到采购人履行相关手续。

6.采购过程中如因技术等条款问题,导致质疑、投诉,供应商应承担连带责任。

7.采购过程中因非技术条款原因,导致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供应商应提出解决方案并主动协调解决。

8.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委托项目后,三日内必须完成采购文件的论证和编制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并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应采购项目的相关公告、公示。(若遇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出差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的情况除外)

9. 采购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供应商须积极应对,聘请相关专家协助解决。

四、服务期限: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