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长期)工作考核方案
2024.04.30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长期)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有关规定及《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长期)岗位空额情况公告(截至4月28日)》(简称“长期岗”),结合医院招聘工作实际,,制定我院考试考核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对象:2024年5月7日16:00前通过邮箱或现场报名“放射科医生”、“产科学科带头人”岗位并初审通过的“长期岗”人员。
2.时间:2024年5月8日13:30。
3.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市钟楼区丁香路16号)行政楼4楼2号会议室。
4.考生需带材料:
2024年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和《“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考生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一并审核(包括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明、英语六级证书、文章等)。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2:00。
2.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2号会议室。
3.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以60分为合格线,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当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院纪委全程负责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一经发现,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581621,(0519)88581617。
六、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一院钟楼院区负责解释。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