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 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长期)工作考核方案
2020.12.18根据《2020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长期)》精神,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一、报名程序和办法
1.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hangzhou.gov.cn)
2.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2020年12月31日
二、资格复审
1. 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7:30-8:00。
2. 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市钟楼区丁香路16号)行政楼4楼多功能厅。
3. 考生需带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若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佩戴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方可进行资格复审或参加考试,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试前,如与疫情新发地确认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或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疫情新发地风险场所的考生,需进行14天(自来苏之日起算)集中隔离观察方能参加考试,如已解除隔离观察,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参加面试。此类考生中不属于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或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对象的,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且“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三、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 时间:2021年1月5日全天。
2. 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3. 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本次考试结束前,记分人员直接根据现场评分表汇总计算,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复核后由工作人员递交场外考生本人,当场宣布成绩。
4.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以60分为合格线,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
三、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当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回避制度
1.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院纪检监察全程负责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各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一经发现,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581621,(0519)88581617。
七、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一院钟楼院区负责解释。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
2020年12月18日